| 标题 | 房屋预售合同有问题吗 |
| 内容 | 律师解析: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有效性的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讨论:首先,若出卖方并未依法取得其所销售的商品房屋(即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而与其买受方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该份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其次,如果出卖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已经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以将此视为房屋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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